女权主义一词描述的是:a) „主张采取政治-实践措施以改善妇女生活机会的运动(妇女运动,解放),以及b) 理论-科学方面的努力,以认识和克服对女性的歧视,作为科学(和实践)知识的障碍“(Bundeszentrale für politische Bildung o.J. )。 通过调整生活环境、社会角色以及将妇女的从属地位概念化的结构和过程,预计妇女的地位将发生根本的变化(参见Thiessen 2008, 38)。 妇女运动的历史背景 从历史上看,女权主义的特点是一场在政治和社会上形成的运动,并倡导一种理论指导。在18和19世纪,妇女运动是从以前的运动中产生的,这些运动批判社会和统治,旨在为妇女创造已经适用于男性的平等公民权利,以及在生殖领域等方面的权利(参见Müller 2013, 132, 134)。各种女权运动包括,例如,自由女权主义、生态女权主义和黑人女权主义(参见Thiessen 2008, 38)。 在这些运动出现之前,女性主义方法在文学领域已经有西蒙娜-德-波伏娃、玛丽-沃斯顿克拉夫特和弗吉尼亚-伍尔夫等人的代表。Elaine Showalter按时间顺序命名了女性写作的三个阶段:1.女性阶段(1840-1880),模仿男性的审美规范和标准;2.女性主义阶段(1880-1920),经常倡导激进和分离主义的立场;3.女性阶段(1920至今),主要关注女性写作和经验(参见Barry 2009, 116, 118)。朱迪思-巴特勒是目前特别关注性别的作家(参见巴里2009,139;蒂森2008,41)。 其中最相关的运动是1960/70年代的两次妇女运动,妇女在其中提出了要求,特别是在性和人口政策方面(参见Barry 2009, 116f.;Müller […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