歧视源于拉丁语动词discriminare,意思是 „分离 „和 „隔离“。这个词指的是根据个人或群体的特定特征对人进行隔离和贬低(参见Duden 2016, 149)。歧视可以被理解为 „利用群体和个人的类别来创造、证明和证明不平等“(参见Scherr等人,2017,v)。 从社会心理学的角度来看,歧视被理解为:“从社会心理学的角度来看,歧视被理解为不仅是群体之间的简单区分,而且是对群体和不同群体成员的不平等待遇。这包括轻视、排斥参与、威胁使用暴力和执行暴力。歧视可以包括积极攻击其他群体的成员,直至并包括暴力。但当受歧视群体的成员被拒绝支持时,歧视也会出现“。(Wagner 2020, 2) 歧视的形式 除了直接或也是直接的歧视,由于人格特征,受影响的人显然认为是这样的,还有其他形式,不能直接识别为歧视(参见Barskanmaz 2019, 216)。 直接/即时歧视 直接或直接歧视是指基于个人的人格特征,如民族血统、性别、残疾等,对人的 „个人有意识的、故意的歧视性行为或直接的制度性不利条件“(Zick 2017, 65)。直接歧视的一个例子是一个人因为其民族血统或肤色而得不到工作(参见Humanrights 2016)。 间接/间接歧视 当一项法规或做法的制定是中立的,最初没有被认为对某些人不利,但在实践中却显示出歧视性的倾向时,就会发生间接或间接歧视(参见同上)。通常情况下,间接歧视不能被证明是没有问题的。例如,兼职员工(通常是女性)比全职员工(通常是男性)在公司的晋升机会更差。因此,他们被间接歧视了(参见Humansrights 2016)。 […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