多语制–或多语主义–是指能够说或理解几种(多种)语言的能力(Duden,2018 年)。“这些多样化的语言不仅包括官方语言,还包括地区语言、少数民族语言和手势语,甚至包括方言等语言变体“(Riehl,2014 年,9)。 极度模糊的概念 多语制这个(通用)术语同时涉及一个人在本体形成过程中语言习得的不同形式,以及在日常生活、工作和机构中的使用(参见同上,9)。因此,在德语世界中,多语制、双语制以及多语言者(polyglot)经常被当作同义词使用。这表明该术语的定义不明确,且具有流动性(参见 Petersen 2014, 19)。相反,“多语制 „一词的特点是定义模糊,因为它包含了 „无限多层次的交际能力“(Hernig 2005, 163)。 总体而言,多语制是由四个定义标准确定的: 习得类型 这里指的是同时习得和连续习得,并有相应的区别。生活阶段(如童年或成年)起着决定性作用(参见 Lüdi/Py 2017, 7; Riehl 2014, 11 f.)。 社会条件 这一定义标准区分了个人、社会和机构的多语制(参见 Riehl 2014, […]